浩洋股份(3008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浩洋股份浩洋股份(SZ:300833)2025-12-02 19: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在规定情形下应2个月内召开[7]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股东权利征集与提案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12]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8][19] - 通知可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包含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20][21] 董事提名 - 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3] 其他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25]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28] - 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 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内容[43][4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至本届任期届满[4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8]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2][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