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4] - 审计部设负责人1名[5] 报告频率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9]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9] 异议处理 - 对审计意见和决定有异议,应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7日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16] 档案管理 - 审计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将审计档案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6]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16]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16]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6] 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9] 重大情况报告 - 审计部审查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20] 审计关注内容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五项内容[22] - 审计购买或出售资产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四项内容[22]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五项内容[23]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关联方名单更新、审批程序等七项内容[25] - 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注存放管理、用途合规等四项内容[26] 自我评价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8] 考核与处罚 - 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审计部负责人做述职报告[32] - 审计工作人员违规行为严重构成犯罪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3,34] - 审计工作人员若利用职权谋私等行为,董事会将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3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6] - 制度与国家日后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36] - 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8] 公司与日期 - 该制度文件所属公司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9] - 制度文件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39]
浩洋股份(300833) - 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