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30083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工作规程。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按照本规程做好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 审计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本年度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