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3011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国能日新国能日新(SZ:301162)2025-12-02 19:4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4]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6] 买卖时间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减持披露要求 - 减持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7]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 - 董高人员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登记结算公司锁定其证券账户中本公司股份[1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12] - 公司及其董高人员应及时申报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对董高人员股份转让设限制条件,应申请登记为限售股[14] - 公司按章程对董高人员股份转让设更严条件,应及时申报[14] - 董事会秘书对董高人员及其亲属股份信息进行确认并反馈结果[15] - 董高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15]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应报告公司并公告[15] - 董高人员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 董高人员多证券账户应合并,合并前分别处理[17] - 董高人员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