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30116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6] 内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9] - 会计年度开始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9]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并出具报告[1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至少每半年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7] 资料管理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4] - 审计终结15个工作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6] - 审计档案借阅需审批[26]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1]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1] 审计要求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要求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21] 内审范围与报告 - 审查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14]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23] 机制与处罚 - 建立内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工作[28] - 对拒绝提供文件等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依规处罚[28][31] - 对阻挠审计人员行为按情节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31] - 内审人员谋私利提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执行[28][3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制度与国家规定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3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3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2] 文档信息 - 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相关内容[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