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300932) - 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版)
三友联众三友联众(SZ:300932)2025-12-02 1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315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2010.3998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6534846股,每股面值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010.3998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宋朝阳持股33000000股,持股比例49.60%[17] - 发起人傅天年持股15000000股,持股比例22.54%[17] - 发起人徐新强持股12000000股,持股比例18.04%[17] - 发起人张亚杰持股2383957股,持股比例3.58%[17] - 发起人潘友金持股2243724股,持股比例3.37%[17] - 发起人罗吉祥持股1402327股,持股比例2.11%[17] 股份限制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6] - 6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1][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职工董事一名[8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7]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93]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2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29]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139]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42]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