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30077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4] 提名委员会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人员提名审查 - 董事建议名单经审查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2]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审查后提交董事会[12] - 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审查后提交董事会[1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免职[18] - 非现场表决结果三日内书面通知委员[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