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要工作经验[6]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因情形致比例或专业人士欠缺,60日内完成补选[10] - 拟辞职致比例或专业人士欠缺,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2] - 行使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履职重大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分歧时董事会分别披露[15] - 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专门委员会要求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并任召集人[17]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7]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其他规定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2] - 定期或不定期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7] - 董事会对专门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19]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23]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公司承担[2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 被免职且理由不当等情形及时报告[26][27]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7][28] - 董事会等制作会议记录,载明独立董事意见并签字[28] - 独立董事制作工作记录并保存10年[29]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修改需股东会批准[30]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实施,修改亦同[30]
智莱科技(30077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