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01799) - 建议取消监事会;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
新特能源新特能源(HK:01799)2025-12-02 19:5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XINTE ENERGY CO., LTD. 自經修訂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本公司監事職務相應解除,且監事會議事規則 相應廢止。於股東批准修訂公司章程前,監事會仍將勤勉履行其職權,維護本 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本公司監事陳奇軍先生、胡述軍先生、韓數先生、郭 浩先生及王術峰先生均已確認,其與董事會及監事會並無任何意見分歧,亦無 有關其不再擔任監事職務之事宜須提請股東或聯交所垂注。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99) 建議取消監事會; 及 建議修訂公司章程和相關 議事規則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 第13.51(1)條作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 範性文件的最新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董事會(「董事會」)於2025年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