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30156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中仑新材中仑新材(SZ:301565)2025-12-02 19: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10,000股[7] - 实际控制人杨清金合计控制公司67.96%的表决权[29] 财务数据 - 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382,133.89万元[11] - 2025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153,736.65万元[13] - 2025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28.58万元[15] - 2025年1 - 9月流动比率为1.93倍[16] - 2025年1 - 9月资产负债率(合并)为36.98%[16] - 2025年1 - 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6.02元[16] - 2025年1 - 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5.35次/年[16] - 2025年1 - 9月存货周转率为3.50次/年[16] - 2025年1 - 9月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18,318.98万元[16] -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合计分别为81.11%、89.82%、87.70%、85.73%[19] -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82,796.91万元、70,185.50万元、109,527.66万元、80,161.96万元[20] -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 - 957.88万元、 - 221.34万元、 - 850.63万元、 - 179.33万元[21]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29,683.11万元、235,227.39万元、247,326.12万元、153,736.65万元[22] - 报告期内扣非净利润分别为26,947.04万元、20,113.46万元、10,422.25万元、5,616.78万元[2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3,089.67万元、25,463.42万元、32,525.20万元、40,900.98万元[23]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49%、18.67%、12.54%、14.84%[24] 产品与市场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饮料、日化、医药及软包锂电池等领域[30] - 本次募投项目将在印尼膜材生产基地新增9万吨BOPA膜材的海外产能[33] - 前次募投项目有“高性能膜材项目 - 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和“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35] 可转债发行 -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106,800.00万元[44] - 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45] - 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46] - 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55]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56] -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60]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60]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40] - 可转债按年单利计息和付息,到期一次还本[48] - 每年付息日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51]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转股期内,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可赎回[66]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回售: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70%时可回售[68]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董事会或合计持有债券总额10%以上持有人书面提议等情形[78] -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印尼长塑高性能膜材产业化项目(一期)拟用22700万元、二期拟用641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82] - 到期赎回: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协商确定[65] - 附加回售:募集资金使用与承诺重大变化被认定改变用途时,持有人有一次回售权[70] - 转股后股利分配:转股增加的股票与原股票同权,登记在册股东参与当期股利分配[72] - 发行方式:具体方式协商确定,发行对象为特定投资者[73] - 向现有股东配售:实行优先配售,比例协商确定,余额发售方式结合,主承销商包销[74] -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87] 保荐相关 - 中信证券指定马锐、戴五七为保荐代表人,游晨超为项目协办人,另有9人作为项目组其他成员[8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保荐人自营业务与重要子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股票996,886股,占总股本0.25%[9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除少量二级市场投资外,发行人方不存在持有保荐人方股份情况[9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等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情况[9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除中信银行与发行人有信贷业务外,保荐人方与发行人方无相互担保或融资情况[9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保荐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公正履职的其他关联关系[97] - 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100] - 中信证券认为中仑新材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条件[102] - 中信证券同意推荐中仑新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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