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股份(000887)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可转债发行 - 董事会通过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条件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1][2] -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25亿元[55] - 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六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付息[9][11][15]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19]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日和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25]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 可转债条款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30] - 有条件赎回情形:转股期内,A股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或未转股票面总金额不足3000万元[35] - 有条件回售条件: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70%[39]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53] 资金用途 - 智能机器人核心关节与本体智能制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20,700.00万元[56] - 智能热管理系统总成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8,200.00万元[56] - 新能源汽车智能底盘系统研发结算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600.00万元[56] - 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60,500.00万元[57] 其他事项 - 表决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93][94] - 表决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拟定于2025年12月24日下午3:00在公司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96][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