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初稿
峰岹科技峰岹科技(SH:688279)2025-12-02 20:48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9月21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14] - 2024年9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相关议案[14][15] - 2024年9月27日至10月8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监事会未收到异议[15] - 2024年10月9日,披露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15] -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 - 2024年11月22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议案,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16][24] 激励计划数据 - 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为69.22元/股[21] - 因5人离职,作废1.8万股限制性股票[22] - 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8.1万股[22] - 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21人变更为216人[22] -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11月20日[24]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26] - 以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不低于30%[26]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为45.94%,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26]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16名[26] -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43万股[26]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利润分配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8元(含税)[20] - 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20] - 2025年5月23日为除权除息日[20] 合规情况 - 本次调整、作废、归属相关事项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27] - 本次调整、作废、归属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规定[27][28] - 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