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鸿集团控股(03321) - 委任执行董事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WAI HU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1 宋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日起計為期兩年,且根 據其服務協議,彼之委任其後將持續有效,除非及直至任何一方發出兩個月之書 面通知予以終止。作為董事,宋先生須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於股東週 年大會上輪值退任並重選連任。誠如宋先生之服務協議所訂明,其董事袍金為每 年240,000港元。宋先生的薪酬乃由董事會及本公司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經 考慮其職務、職責及現行市況後而釐定。宋先生的薪酬將由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 定期檢討。 偉 鴻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3321) 委任執行董事 偉鴻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宣佈,宋豔陽先 生(「宋先生」)已獲委任為執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日起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