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000598) - 《公司章程》(草案)
兴蓉环境兴蓉环境(SZ:000598)2025-12-02 2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4月29日首次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298400.8721万元,已发行股份数同此,均为人民币普通股,面额股每股1元[9][18] - 公司设立时发行6500万股,发起人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认购4000万股[18] - 2010年1月1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名称变更为“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7] - 2015年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7]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污水处理等多项业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7]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27][2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3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争议,若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事宜请求相关方起诉[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2][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5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应占全体董事人数三分之一以上[9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10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109]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提供担保除外),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4] 利润分配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8][13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40]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1]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年,领导班子成员为5人至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纪委书记1人,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纳入年度预算[83][84][86] - 公司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0]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确定,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129][130]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3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