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00292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德赛西威德赛西威(SZ:002920)2025-12-02 22:0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成交(除担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8]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担保与财务资助规则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为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交易其他规则 - 关联交易应避免或减少,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3] - 关联董事和股东审议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3] - 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8] - 关联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1] 日常关联交易规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2]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22] - 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及时履行审议程序[22]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23] 披露规则 - 披露关联交易向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26][27] - 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包括交易概述、关联方情况等内容[27][2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