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60056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法拉电子法拉电子(SH:600563)2025-12-03 16:31

人员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4] 培训要求 -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或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培训不少于36个课时[15] -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5] 考核与报告 - 年度考核期为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7] - 离任考核期为任职之日至离任之日[17] - 应在每年5月15日或离任前提交履职报告[17]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2025年12月3日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