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6010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体现责任、权力、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二)实行薪酬水平与公司目标、效益相挂钩的原则; (三)按绩效考核标准、流程体系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