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60100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