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机械(001395)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亚联机械亚联机械(SZ:001395)2025-12-03 16:46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4][5] - 交易未达上述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6] - 受赠现金资产等两种情形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仍需董事会审议和披露[6] 交易披露 - 交易达到第六条标准,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其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7] - 购买或出售少数股权无法审计可披露情况并免披露审计报告[8] 特殊交易审议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 - 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四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其他交易规定 - 委托理财以额度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1] - 公司放弃权利致拥有主体权益比例下降,以放弃金额与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财务指标适用相关规定[13] - 公司部分放弃权利,以放弃金额、主体相关财务指标或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财务指标及实际受让或出资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3] - 公司发生除委托理财等外的其他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3] 审议与披露补充 - 交易达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标准,可仅将本次交易提交审议并披露,说明前期未达标准交易事项[13] - 交易达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可仅将本次交易提交审议,说明前期未履行程序交易事项,公告应含审计或评估报告[14] - 涉及未来支付或收取或有对价的交易,以预计最高金额作为成交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4] - 分期实施交易,以协议约定全部金额为准适用相关规定[14] - 与同一交易对方同时发生特定相反方向交易,以单个方向较高财务指标为准适用相关规定[14] 交易后续处理 - 交易期限届满后与原交易对方续签协议、展期交易,再次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5] 分公司设立 - 公司设立分公司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