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机械(0013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亚联机械亚联机械(SZ:001395)2025-12-03 16:46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13]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15]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 资金置换与协议 - 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5]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可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5] - 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资金管理与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8]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限于主营业务活动[1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28]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7] 超募资金使用 - 年度报告说明超募资金使用及下一年度计划[25] -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为补充项目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2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3] 改变用途与责任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取消原项目等多种情形[21] - 违反制度责任人视情节处分,致损失担法律责任[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