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机械(00139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推动提升 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受聘条件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