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机械(0013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行为,保障公司治理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亚联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涉及独立董事辞任的,独立董事应当对任何与其辞任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 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任的原因及 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