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龙高股份龙高股份(SH:605086)2025-12-03 17:01

信息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2]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2]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满足特定情形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4] 职责分工 - 证券部拟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9] - 董事会负责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9]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9]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8]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9] - 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9]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0] 其他披露要求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1] - 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22] - 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需披露[22]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需及时了解原因并披露[23] 文件签署与编制 - 董事和高管需对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24] - 证券发行申请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需向证监会说明并修改文件[24]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需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公告[24] 报告程序 - 临时报告披露分董事会等决议和重大事件两种程序[26] - 定期报告由高管起草,经董事会等审核后公告[27] 信息管理 - 信息披露采用直通和非直通两种方式,不得违规操作[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信息并报告董事会[31]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主体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说明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33] 其他规定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34] -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严格保密[37] - 确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40] - 证券部负责收集已披露信息报刊资料并分类存档保管10年[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或相关人员保管[43]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45] - 信息披露违规需组织检查并更正[45]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应承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45] 制度规定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