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龙高股份龙高股份(SH:605086)2025-12-03 17: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7] - 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董事会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12]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其报告工作[12]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行为[13] 工作汇报机制 - 监察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16]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24] - 定期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0] - 董事会秘书发出会议通知时原则上应附上完整议案,最迟于会议召开前一天送达全体委员[22] - 定期会议采用书面、传真、电子邮件通知,临时会议可用多种快捷方式通知,用快捷方式自发出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22]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最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32] 决议与报告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5][29] - 委员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25] - 会议表决时,委员表决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择,拒不选择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26]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29] - 审计委员会或公司董事会需在当日或次日将会议决议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9]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或其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会计师事务所参照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实评价[17]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2]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40] - 会议记录应至少包含会议召开日期等六项内容[30]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向审计委员会披露利害关系,一般应回避表决[34] - 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财务活动等进行内部审计,各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