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龙高股份龙高股份(SH:605086)2025-12-03 17: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安排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 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20]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是建立双向沟通渠道、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 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5]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9]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9]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10] - 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0] 活动注意事项 -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11] - 合理安排特定对象参观,避免其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12] 说明会要求 - 召开说明会应便于投资者参与并提前公告[12]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3] - 六种情形下按规定召开说明会[14]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征集提问[20] 调研相关规定 - 接待调研要妥善并履行披露义务[21] - 与调研方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5]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15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6] 信息发布要求 - 定期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活动记录[17] - 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8] 其他工作要求 - 迅速处理重大事项并提出方案[22]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22] - 设置联系电话确保沟通畅通[22]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22]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3] - 其他部门及员工协助工作[24] - 支持配合投资者维权活动[24] - 配合投资者纠纷调解[24] - 履行投诉处理首要责任[24] 制度生效情况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