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6010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明 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 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