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6010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晋亿实业晋亿实业(SH:601002)2025-12-03 17:01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晋亿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