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是 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薪酬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公司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构成满足以下条件: (一) 由三至五名董事构成; (二)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三) 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主任委员(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 主持薪酬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薪酬委员会成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 每届委员会的委员人数由当届董事会换届当选后决定。 薪酬委员会委员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1 薪酬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薪酬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当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