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 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部门和下属单位(含事业部、子公司、分公司),及 其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各方职责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1 第三条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部门(常设机构)为证券事 务管理部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