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华润双鹤华润双鹤(SH:600062)2025-12-03 17:4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研究公司治理相关事 项,研究董事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指导、推进公司法 治建设工作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公司设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构成满足以下条件: (一) 由三至五名董事构成; (二)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三) 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主任委员(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 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提名委员会成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 每届委员会的委员人数由当届董事会换届当选后决定。 1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认为必要、半数以上委员提议或董事 长建议时,应当召开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