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5] 提名委员会会议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6]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8] - 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8]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1]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