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待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华润双鹤华润双鹤(SH:600062)2025-12-03 17:4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待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一条 宗旨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统称"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一般规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根据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议事 规则规定的职权,履行规定的职责。 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 表可以成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 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等其他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