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范围 第五条 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经营性信息,具体包括 但不限于: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 及时地报告、归集和管理,提高公司的决策力、执行力和风险防控能 力,同时保证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部门和下属单位(含事业部、子公 司、分公司)。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的,应当参照本制度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发生 本制度规定的相关情形时,应当主动告知董事会,并参照本制度配合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第三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