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高能环境高能环境(SH:603588)2025-12-03 18:32

人员定义 - 大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信息[13]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13] - 现任董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13] 股份变动报告 - 董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4] 减持管理 - 董高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8]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大股东、董高减持情况[13] 转让限制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24]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2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26] 解锁规则 - 每自然年首个交易日,上交所按25%计算董高可解锁额度并解锁无限售流通股[27] - 董高离任6个月内股份全锁定,期满后无限售股份自动解锁[24] 交易禁止 - 董高知悉内幕消息期间禁止买卖公司股票[10] - 业绩刊发特定期间董高不得买卖公司证券[27] - 董高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31]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30] - 股东有权要求未按规定执行的董事会30日内执行,否则可诉讼,责任董事连带担责[30] - 上交所可按要求锁定涉嫌违规董高的公司股份[31] 交易流程 - 董高买卖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合规性并通知相关人员[33] - 除禁止情形外,买卖需通知董事会指定董事并获批准[33] - 董事会指定董事需在5个交易日内回复,批准有效期不超5个交易日[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日起生效施行[36] 制度解释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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