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高能环境高能环境(SH:603588)2025-12-03 18: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设4名,其中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1%以上股份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得担任[8]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等工作经验[12]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披露[9][1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5]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并签字确认[31]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6]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40]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配合实地考察[42]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44]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6]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7] 独立董事监督与管理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9] - 2名及以上书面要求延期未被采纳向交易所报告[32] - 履职受阻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43] - 履职涉及信息披露,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报告[43] 专门委员会运作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等薪酬及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25]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8]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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