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00182) - 须予披露交易成立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成立 - 2025年12月3日交易时段后,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多方订立合伙协议成立合伙企业[4] - 所有合伙人出资承诺总额为18.11亿元,公司出资承诺总额为5.5亿元[4] - 成立合伙企业构成须予披露交易[5] 基金相关 - 基金期限预期为7年,前3年投资期,2年持有期,2年退出期,可延长[9] - 首次资本出资4000万元,预期2025年12月中上旬结算[10][11] - 基金最高实缴出资额为18.11亿元[30] 费用与决策 - 江苏招银每日收管理费为累计实缴出资余额乘以0.2%/365,年上限350万元[13] - 协合资管每日收服务费为累计实缴出资余额乘以0.05%/365,按年支付[13] -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2名江苏招银委任成员组成,决策须全体一致同意[14] 收益分配 - 基金成立7年内,贷款本息收入收取后5个工作日分配给险资有限合伙人至70%[15] - 基金成立7年内,年度投资收入先分配给险资有限合伙人使其年化回报率达5.5%[15] - 若险资有限合伙人年化回报率低于5.5%,用贷款本息剩余部分弥补[16] 公司情况与展望 -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总部在新加坡,从事风电及太阳能项目投资与服务[27] - 公司拟成立基金推动与大型保险资本合作,实现收入多元化[25] - 基金可能收购集团在中国大陆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