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000938)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 2025 年 11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拟 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十五日之前,即在 2025 年 11 月 18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并将本次股东会的审议 事项通知各股东。 公司发布的上述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 法等,说明了股东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网络投票,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及有权 参加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参加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会讨论事项,并按《股东会规 则》的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