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00277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康弘药业康弘药业(SZ:002773)2025-12-03 19:1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或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4]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或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4] 担保与资助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5]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7]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出部分及时履行程序并披露[17] 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0][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文件审核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至少审核6类文件,股东会还需审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意见[23][24] 其他规定 - 董事有关联关系应尽快向董事会书面披露,未披露公司有权撤销相关交易(善意第三人除外)[25] - 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8] - 公司与关联人5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本办法履行相关义务[27] - 公司与关联人4种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与其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交易,一般免于披露和履行程序[29] 生效与定义 - 本办法所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含配偶、父母等特定亲属[33] - 本办法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必要时可修改补充[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