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0020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德豪润达德豪润达(SZ:002005)2025-12-03 19:17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2] - 董事会需在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6][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作出后5日内发出通知[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且连续90日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情形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8]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22]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6] 表决规则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38]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1]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违规被责令退场股东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41]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人数、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4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10年[45]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情况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报告[4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36]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4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决议效力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7]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法院判决前相关方应执行决议[47] - 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7]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通知等是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49] - 本规则“以上”“以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50]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行[51]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5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