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0020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德豪润达德豪润达(SZ:002005)2025-12-03 19:17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 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 负责。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