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00200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 - 行使特别职权前应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3]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4] - 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一致同意可不受时限限制[4] - 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 - 表决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7] - 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十年[8][9]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便利、资料、人员及费用支持[9] - 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议案需遵循法规和制度规定[16] - 与会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