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00200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