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0020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3] 任职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者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6] 解聘情况 - 出现细则情形、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履职重大失误致投资者损失,1个月内解聘[17] 其他规定 - 聘任或解聘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17] - 保证秘书任职期间参加后续培训[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