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交易限制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高人员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5] - 董高人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8] - 董高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7] - 董高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 董高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8] - 董高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收益归公司[22] 股份计算规则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董高人员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9] - 董高人员当年可转让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持有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数,年内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度可转让25%[11] 股份增持规则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30%但未达50%,自事实发生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1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六个月,过半时需披露进展[14] - 增持股份比例达2%,需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15][19][20] 信息申报规则 - 董高人员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情况发生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20] - 董高人员减持计划需提前两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21] - 董高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进展[22] - 董高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2] 其他规定 - 董高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27] - 持股超5%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披露无控股股东、实控人时参照相关规定执行[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 制度执行按文件、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国家规定[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5]
ST德豪(0020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