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00200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主动性、合规性、平等性、诚实守信原则[3]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15] 工作目的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5] 沟通方式与活动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6]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8] - 公司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应编制活动记录表[10] 信息披露与咨询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咨询等[7]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时及时公告[11] 责任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3]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多项职责[13] - 公司董高人员及员工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4] 其他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交流内容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准[16]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并完善机制[16]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和数据库[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行[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