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0月7日首次发行1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非内部职工股和内部职工股分别于1994年3月11日和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624761516元[6] - 公司发起人为同济大学,1993年11月28日以原上海同济科技实业总公司净资产折股3708.57股出资[12] - 公司已发行624761516股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6]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特定股东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8] 股东权利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25][26] - 股东可在决议违规时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22]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表决等权利,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22][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1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9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5]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9] - 公司因多种原因可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124][125]
同济科技(600846) - 同济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