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海阳科技海阳科技(SH:603382)2025-12-03 19:31

公司治理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公司新增及修订25项管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设立时总股本为11248.8468万股[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125.1368万股[14] - 陆信才等多人有不同比例的股份认购情况[10] 财务相关 - 公司净资产为93,543[14]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5] 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发行4,531.2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 - 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9]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1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会议与决策 -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20] 担保与交易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9] 人员任职规定 - 因贪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4]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25] 利润分配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36]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7]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8]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