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605376)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博迁新材博迁新材(SH:605376)2025-12-03 1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0] 独立董事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鼓励差额选举[11] - 累积投票制选举时候选人人数应多于拟选出人数[11]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独立董事履职与辞职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9]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审计委员会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2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中前三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与保障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5] - 按时提供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6] - 应采纳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延期开会或审议的要求[37] - 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8] 独立董事利益与保险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3] 独立董事津贴 - 公司应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43]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授权董事会修订并解释[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