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605376)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征集主体与条件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征集投票权[3] - 以公司董事会名义征集需经董事会同意并公告决议,独立董事征集需取得一致同意[3] 时间要求 - 征集人至少于股东会召开15日前刊登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9] - 股东征集人至少于股东会召开十日前发布报告书,其他征集人提前15日发布[11] - 被征集人委托书及其附件不迟于股东会召开前24小时送达指定处[13] 内容要求 - 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含征集人声明与承诺等内容[11] - 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含填写须知等内容[12] 其他规定 - 征集采用无偿方式,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3] - 被征集人可随时撤销委托,按不同情况提交声明[14] - 征集人聘请律所与公司聘请见证股东会律所不同[1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