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605376)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博迁新材博迁新材(SH:605376)2025-12-03 19:3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获批发行65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2.616亿元,股份总数2.616亿股,均为普通股[6][20] -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16] 股东认购 - 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认购1432.05万股,占比31.82%[17] - 宁波众智聚成投资合伙企业认购1270.75万股,占比28.24%[17] - 宁波申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认购500万股,占比11.11%[17] - 陈钢强认购547.2万股,占比12.16%[17] - 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750万股,占比16.67%[17]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23][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司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查阅资料[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也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问题请求监事会、董事会诉讼或以自己名义诉讼[34][35][3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8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9]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60][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104]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召集规定[108][114][117]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6][11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4][139] - 审计委员会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36][1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1]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规定[162][163] -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84][186][18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公示,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91][194]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公司财产按顺序清偿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