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605376)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博迁新材博迁新材(SH:605376)2025-12-03 19:32

委托理财额度审议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5] - 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资金使用限制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2]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4] 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日常管理,拟定年度计划等[4] - 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8]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检查并向董事会汇报[8] 制度遵循 - 委托理财应遵循上交所规定及内部报告、披露制度[8] - 不得规避审议披露义务或变相提供财务资助[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