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9]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9]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9] - 预计实际数据与业绩快报等披露数据差异达20%及以上,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19]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9] 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必须审计[1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9]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5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20] - 预计净利润较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高20%或下限低20%需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1]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应披露[2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应披露[28]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30] 其他披露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31] -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涉及收购等情形需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32] -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需遵守相关规定并履行审议和报告、公告义务[3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3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3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42]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43]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后及时披露[3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35] - 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36] - 已披露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及时披露进展公告[37] - 控股子公司发生规定事项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需披露[38]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6]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等知晓重大影响事件当天告知董事会秘书等[48] - 各部门等指定信息披露报告人,重大事项当天报告[48] - 财务部编制财务报表等并提交相关资料[50]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定期报告并提交审议[50]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组织定期报告信息披露[50] 投资者接待 - 投资者来访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并提供提纲[53] - 证券事务部门建立来访、来电、来函事务处理档案[53] 违规处罚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可处罚[57] - 公司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57] - 公司对违规人员给予内部通报批评、降职等处罚并可处以经济处罚[59] - 违规情形包括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提供错误资料等[59] -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另有处分可合并处罚[59] - 公司处分相关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报深圳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5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低于”“高于”不含本数[61]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6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3]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4] - 制度落款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二月[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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